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度
零星广告设计制作、定制资料印刷项目采购公告
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对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 年度零星广告设计制作、定制资料印刷项目以公开比价方式进行采购,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比价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编号:YBSZXYJHYY-2025-0307。
(二)项目名称: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度零星广告设计制作、定制资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。
(三)采购人: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。
二、采购项目概况
(一)项目概述: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对医院2025年度零星广告设计制作、定制资料印刷服务进行采购,本项目共2个包。通过比价方式分别确定2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。
(二)采购范围:
1、包1:零星广告设计制作;
2、包2:定制印刷服务。
采购具体情况详见附件(报价相关资料)。供应商可同时对包1、包2分别报价,也可单独对包1或包2报价。
(三)合同期:1年,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。
(四)项目总预算金额:以实际制作量按月结算。
(五)最高限价: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,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,其报价将被否决。
三、评分办法
(一)比价小组:本次比价由采购人组建的由后勤科、财务部、采购办组成比价小组负责进行评分,由纪委办负责监督。
(二)评分办法(综合比价法):
1、采购人根据前三年各类物品制作量多少,分别为各类物品设置了权重分值。
2、根据供应商各分类的报价(按各项报价相加之和)为准,以比价小组一致认定满足报价文件要求,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报价为评分基准价,得该分项设定权重分值。其他供应商的该分项报价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:报价得分=评分基准价÷供应商报价×权重分值(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)。
例如:A供应商喷绘类报价之和40元为最低报价,则A供应商喷绘类得分为权重分值10分;B供应商喷绘类报价之和为46元,则该供应商喷绘类得分为:40÷46*10=8.695652分,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后,该分项得分为8.70分。
3、包1零星广告设计制作供应商总得分为累计七个分类得分值相加;包2定制印刷服务供应商总得分为累计三个分类得分值相加。
4、比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标准的报价,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,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,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;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,比价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。
(四)比价小组对满足要求的比价文件, 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,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供应商候选人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能提供有效的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(二)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所有服务的能力,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;
(三)供应商承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事故、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、违规记录;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五)零星广告制作项目多且杂,需要随时与供应商沟通与现场勘测。供应商已有本地(南溪区城区范围内)服务场所的,需要提供南溪区城区范围内营业执照;否则提供承诺书,承诺中选后15日内在距我院10公里范围内(以百度导航为准)设立固定办公地点、或派驻专门服务团队,如中选后与承诺不符的,采购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。
(六)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(七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(八)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后勤科。
五、报名方式、截止时间、获取比价文件方式及地址
(一)报名方式
1、现场报名。供应商提交报价资料相关文件,即视为已报名。报名资料递交到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后勤科。
2、报名资料:供应商把报价单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承诺书等(均需加盖公章)装入文件袋。
3、报名文件袋需要加密封条,并加单位盖骑缝章,封面标注好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,响应包号,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(二)报名时间:2025年3月7日14:00起(北京时间)至2025年3月14日12:00止,每天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逾期送达、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。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(三)获取比价文件的方式:
1、供应商联系后勤科,将比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电子邮箱/微信。
2、登录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(网址:http://www.nxqzyyy.cn/)下载比价报价单。
(四)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3月14日12:00(北京时间)。比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到比价地点。
(五)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5年3月14日15:30(北京时间)
(六)比价地点: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,采用不见面比价,供应商在接收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比价文件,即交即走,不参加比价会议。
六、合同条款及格式
零星广告设计制作与定制印刷服务合同
甲方: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
乙方:
鉴于乙方参加甲方《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年度零星广告设计制作、定制资料印刷项目采购公告》采购,并成为本项目供应商。甲乙双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,以及项目采购文件等内容,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,以资双方共同遵守。
一、服务内容及要求
(一)广告设计制作服务
1.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,提供各类广告物料的设计、制作及安装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海报、展架、灯箱、宣传册、标识牌等。
2. 设计风格需符合甲方品牌形象及宣传主题,设计方案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制作。
3. 制作工艺及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及甲方指定要求,确保广告物料质量可靠、耐用,色彩准确、清晰。
(二)定制印刷服务
1. 乙方承接甲方各类文件、资料、票据、信封等印刷品的定制印刷业务。
2. 印刷纸张、油墨等原材料需符合环保及质量标准,印刷内容清晰、准确,无重影、模糊等质量问题。
3. 印刷规格、尺寸、装订方式等按照甲方订单要求执行。
二、服务期限
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。合同期满前,若双方如无异议,可协商延续。
三、费用及支付方式
(一)费用标准
1. 各项服务费用按照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文件(报价单)执行,该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价格清单中未涵盖的项目,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成本协商确定价格。
2. 上述费用包含设计费、制作费、印刷费、材料费、运输费、安装费及税费等乙方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,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。
(二)支付方式
1. 甲方在乙方完成每月相关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,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用。
2.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,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,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,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。
四、双方权利义务
(一)甲方权利义务
1.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及成果进行监督、检查和验收,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2.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服务相关的资料、信息及必要的协助。
3. 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。
4. 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,未经乙方书面同意,不得擅自使用、修改乙方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。
(二)乙方权利义务
1.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、信息及协助,并按时支付服务费用。
2.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、质量标准及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工作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。
3. 在服务过程中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,确保服务过程安全、有序进行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、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,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4.接受甲方的监督,文明施工,不得损坏任何设施、任何财物,若有违反应负责修理、更换、恢复原样并承担相关费用,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纠正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。
5. 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。服务结束后,应及时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归还或销毁。
五、违约责任
(一)甲方违约责任
1.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照该批次服务金额的1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15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支付费用及违约金,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。
2、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,擅自使用、修改乙方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其他用途的,应按照该批次服务金额的10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(二)乙方违约责任
1.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工作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照该批次服务费用费总金额的1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逾期超过3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,同时乙方应按照该批次服务费总金额的10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2.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,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、修改,直至达到约定要求。因返工、修改导致服务逾期的,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。如返工、修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要求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,同时乙方应按照该批次费用金额的10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3. 乙方擅自将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,同时乙方应按照该批次费用金额的10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4.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,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等的,应按照该批次费用金额的10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六、争议解决
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本合同一式四份,甲方执贰份,乙方执贰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,以补充协议为准。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签订日期:2025年 月 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(签字):
签订日期:2025年 月 日
七、供应商后期管理
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,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评估,其评估的结果将根据“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”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,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。
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、B、C、D 四个级别。
A级供应商: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,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。
B级供应商: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,不存在影响整体服务的明显问题。
C级供应商: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,存在部分问题。
D级供应商: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。
八、采购结果公告
确定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,采购人将通过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(网址:http://www.nxqzyyy.cn/)公布比选结果。
八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:宜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
通信地址: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三段450号
联络人:刘老师(15982056515)、舒老师
联系电话:0831-3302600
附件:(报价相关资料)https://kdocs.cn/l/colCFtrFACTi